自2021年5月1日起,泰国新冠疫情管理中心对6个红色高风险区,即曼谷、暖武里府、春武里府、清迈、巴吞他尼府以及北榄府禁止消费者在餐馆内用餐,造成餐厅员工的停工及相应的收入损失。
社保局将针对受影响的员工提供如下补偿:
▼ 1.因“不可抗力”导致员工停止工作并产生收入损失
因“不可抗力”导致收入损失的条件是政府命令暂停业务、员工停止工作以及雇主不支付工资。
社保局将按照员工平均收入(最高15,000泰铢/月)的50%,根据禁止措施的实施时间提供补偿,但最高不超过90日。为了获得该补偿,雇主必须提供证明书,收集信息,要求员工填写如下申请书(下载链接:https://empui.doe.go.th/assets/doc/sos_2-017.pdf),并附上员工的银行存折,一并提交给所在地区的社保局。
▼ 2.因业务关闭导致员工被解雇
社保局将按照员工平均收入(最高15,000泰铢/月)的70%提供补偿,最高不超过200日,员工必须亲自到社保局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