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4日,泰国商业部 (Ministry of Commerce) 根据泰国《商业登记法》(Commercial Registration Act)发布了一份关于电子商务企业注册的新通知(“Notification Re: Business Regulations that Commercial Operators Must Register and Businesses that Are Not Subject to the Commercial Registration Act)。该通知于发布后次日2024年6月5日生效并开始实施。
先前的通知要求,所有从事受监管活动(如在网上销售商品或服务)的个人和法人实体,在当地区政府注册,而新的通知有效地取消了对某些法人实体的这一要求。新通知清楚指出,《商业登记法》不适用于下列法人实体进行的受监管活动:
-
- 私人有限公司、注册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即民商法规定的法律实体);和
- 公众有限公司(即《公众有限公司法》下的法律实体)
对于自然人或未经注册的普通合伙经营的小型电子商务企业,情况保持不变。这些企业仍然必须遵守《商业登记法》,以避免每天的罚款。
新通知生效后,有限公司和其他特定的法人实体不再需要注册他们的电子商务活动,并从商务部获得电子商务证书。以前发给这些法人实体的电子商务证书也因新的通知而失效。
然而,根据《直销法》(Direct Sales and Direct Marketing Act) ,注册直销和获得直销证书的要求仍然适用于任何由法人实体管理的在线销售或电子市场平台。
鉴于当局近期积极执行对不符合直销登记规定的处罚,在展开相关营业前投资者还需了解清楚经营业务相关法律法规以避免违规。
▼欢迎关注 Kudun and Partners 律所▼